江西农业大学财务处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 2010-03-16   浏览次数: 1085

一、为了明确会议任务,提高会议效率,充分体现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并有利于及时通报情况、协商工作、交流思想、解决问题,特订立本制度。
    二、根据工作和业务活动需要,财务处设三种经常性会议形式,分别为:处务会、业务工作会和全处职工大会。
    三、处务会、业务工作会为议事性会议;全处职工大会为每周一次的非议事性例会。议事性会议要求“一事一议”、“一议一结”,避免“数事并议”;全处职工大会要求会前有准备,做到学习有内容。
    四、根据工作需要,财务处可以召集由处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无议题临时碰头会。
    五、各类会议的主持者、与会人员和议题范围分别为:
    (一)处务会(原则上每半月一次):由处长主持,副处长及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主要讨论、决定财务处重大事项。其议题范围是:
    1、审议、审定、修改或通过财务处年度工作计划、全校性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及财务处内部管理制度,讨论决定财务处内部重要改革方案和措施。
    2、研究处内创收工作并审定处奖励基金的分配与使用计划;研究决定财务处内部建设经费开支项目。
    3、审查对财务处工作人员的考评结果以及财务处评优评先结果等。
    4、研究计划生育、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5、听取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汇报和其它情况汇报。
    6、其它事项。
    (二)业务工作会(原则上每周一次):由处长或副处长主持,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参加,研究、解决具体工作中或执行处务会决定过程中所遇到的具体问题;布置、商讨、协调有关具体工作和事项。
    (三)临时碰头会(根据具体情况召开):由处长或副处长主持,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主要通报近期工作情况和工作安排、提交并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交流思想、讨论急需提交研究的一般性事项。
    (四)全处职工大会(每周二下午召开):由处长或副处长主持,全处职工参加。主要开展各种学习活动、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宣布有关决定、布置全局性工作等。
    六、提交处务会讨论的议题材料原则上要求在会前送交与会者传阅或提前1天以上分发给与会者,避免临时动议。
    七、各类会议均实行签到制度,具体按《江西农业大学财务处考勤制度》执行。要求与会者严格遵守会议时间表,不迟到,不早退;会议期间,关闭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集中精力开好会。
    八、议事性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要求充分发表意见、允许保留不同意见、坚决服从会议决定;禁止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反对阳奉阴违。
    九、会议力求精简高效。发表意见要求开门见山,简明扼要,不重复,不含糊其辞,提倡长话短说。
    十、以财务处名义召集的重要业务工作会议,处领导之间或处领导与相关科室之间必须事先统一意见和认识。
    十一、各类会议必须作好会议记录,根据需要整理、印发“会议记录摘要”。
    十二、任何人不得扰乱会议秩序,更不得在会上无理取闹,否则会议主持者有权对当事人作出适当行政上或经济上的处理决定。
    十三、本制度自处务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江西农业大学财务处
                                              200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