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公出国经费及外文版面费报销相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4-28   浏览次数: 1225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经费报销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因公出国需要报销的发票,需经国际交流处初审并由主要负责同志签署意见后,再按原定程序办理。
二、教职工在外文刊物发表文章要求支付版面费的,需要科技处审核并由主要负责同志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上述规定自2015年6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财务处 

江西农业大学  科技处

国际交流处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