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农业大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修订稿)》(赣农大发[2017]76号)精神,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按劳分配、优劳优酬的原则,经处务会研究,制订本方案。
一、分配计算方法
本分配方案采用计分法:个人最终分配额度=全处总金额/全处总分*个人得分。
其中:个人得分=基准分+加分-扣分;全处总分为全处人员(含全部在岗人员,不区别职务和用工性质)计算所得分数总和;全处总金额为学校分配给本处的调节基金总量。
二、计分说明
1、基准分:每人每年计300分;
2、加分项目:
(1)加班1天加2分。加班需事先由分管考勤工作的处领导认定,并由财务科登记。加班记录每月与请假记录一并交财务科登记汇总。
(2)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或先进荣誉的,每次加10分。本条所指荣誉为当年在本处岗位工作中所获得的荣誉。
3、扣分项目:
(1)病假、产假1天1分;事假1天2分;旷工1天5分。科员请半天假由科长审批,超过半天由分管处长审批;科长请假由分管处长审批;处长请假根据学校规定审批;超过一定时间的请假按学校规定审批。请假必须有书面请假条,由财务科登记留存,各科室每月向财务科报一次。科长对请假情况隐瞒不报的,按3倍计罚科长的个人得分。
(2)工作当中发生错误或过失、受到批评或处分的酌情扣分,具体扣分量由处务会依情节商定。
(3)如有职工请长假(如产假),工作量由同事分摊或顶替,其应扣分值等量分摊给本科室的同事,或者分配给顶替其工作的同事。
本方案作为本处调节基金分配的依据,依规报学校人事处备案。同时,本方案作为本单位内部管理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江西农业大学财务处
2018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