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2-14   浏览次数: 1153


校属各单位:

   为推动事业发展,学校把项目库建设作为统筹资源、促进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的精神和财务预算的实施要求,现将申报专项资金项目、建立项目建设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库项目建设原则

   项目库项目指根据学校规划或事业发展需要,有建设需求,但各单位和部门预算资金无法承担,需要学校另行安排资金,或需要争取政府专项资金的建设项目。项目库项目的立项与实施遵循以下原则:

1、必要性原则。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利于提升办学水平,适应学校财政能力或政府拨款政策。项目建设具有一定的紧迫性,较短时期内必须启动并能够实施。结合办学目标,优先满足教学科研基本需求。

2、专门性原则。项目库项目不能用于基本运行支出和职工福利支出。通过一次性投入之后,能在某方面取得显著效益,解决实际问题,并在较长一段时期内无需再作投资安排。项目类型分基建类(含维修改造)和平台类两类。

3、选择实施原则。纳入项目库的项目每年滚动更新,学校根据财力情况和项目的时效性选择实施。单个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2年。1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以一并申报,但不列入项目库,经学校研究同意之后,经费从年度预算中解决。

二、项目库实施方法与步骤

项目库项目采取先立项入库后选择实施的办法实施,与学校年度预算同步开展。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校属各单位申报。要求在认真论证并经单位集体研究的基础上,填写江西农大专项项目申请书、江西农大专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江西农大专项项目采购计划表(详见附件)。申报时间:计划在年内实施完成的项目申报时间在331之前报财务处(李梦思5715);计划年内启动、跨年实施的项目可以视情况及时申报。

2、部门初审。财务处对项目进行汇总并初审,主要做形式审查和合规性审查;通过之后由财务处提交学校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并提出意见。

3、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会审。学校召开集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初审项目进行会审,主要做必要性审查和可行性审查。

4、学校定审。学校党委会或者校长办公会定审,确定入库项目,并确定启动项目和储备项目。

5、资金下拨与实施。财务处根据学校决定,对启动项目设立专项资金,项目负责单位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依计划实施。



江西农大专项项目申请书.doc

江西农大专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江西农大专项项目采购计划表.xls

                         

财经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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