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9日,我校申报的2019年第一批次国产设备退税款实际到账496.37万元,该笔税款为我校首次申报,也是江西省内以普通发票为主申报国产设备退税获批款项最多的高校。
根据2020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2020年11月校财务处在详细调研省内部分高校购入科研、教学国产设备退税(均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工作后,积极主动向省税务局汇报我校实际困难(已购入设备以增值税普通发票为主),并寻求政策支持。经由省局同意后,迅速启动国产设备退税申请工作。
在连续45日内(退税申报截止期前),对开票日期在2019年范围内的650份会计凭证(合计设备价值6976.89万元,近2000条报账记录)进行拉网式排查,梳理出符合退税政策设备资产总额4987.52万元(1650台次)、普通发票1640张、专用发票10张,合计可退税金额506.89万元,并按税局要求完成逐字段录入申报及退税函证等工作。
为确保退税工作顺利开展,学校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在支部会议等场合多次鼓励财务处同志迎难而上、积极开源,为学校发展争取资金支持;财务处主要领导迅速响应,积极协调校内资源,成立退税工作临时小组开展工作;资实处、招投标中心及农学院、林学院等单位大力支持,工作人员加班加点;省税局领导多次到我校现场调研并指导国产设备退税工作。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我校国产设备退税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供稿:财务处 审核:李剑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