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试行)
发布时间: 2023-03-31   浏览次数:

江西农业大学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38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发〔20198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2124号)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2212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江西农业大学预算管理办法》(赣农大发〔201876号)及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以支出结果为导向,将绩效理念和要求贯穿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和问责的全过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三条  预算绩效管理的对象是纳入学校预算管理的全部资金。包括中央、省级财政项目资金和生均定额拨款、非税收入、其他收入、经营收入等自有资金安排的预算。

第四条  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财务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和项目执行部门按其职能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多层次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附件1)。各部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和各部门分管校领导对分管部门预算资金配置绩效、执行效率和使用绩效负有指导和监督责任。

第五条  预算绩效目标是对预算资金预计在一定期限内实现的成果(产出)和效果的概括性描述,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由归口管理部门或项目执行部门设定,在申报资金预算时编制,并按要求提交财务处。

第六条  按照预算支出的范围和内容划分,包括基本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基本支出绩效目标一般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统筹考虑。

第二章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

第七条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是指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要求、本单位发展规划等,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支出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效益性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必备依据。

第八条  事前绩效评估范围,除应急、救灾等特殊事项,以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明文规定的项目外,所有项目必须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提交评估材料(评估表见附件2、评估报告见附件3)。

第九条  由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项目主管部门事前绩效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审核得分在70分(含)以上的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审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项目,不得进入项目库。在审核中发现部门提交的评估材料存在质量较差等情形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

第三章  绩效目标设定及事中监控

第十条  绩效目标设定是指各部门对已经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按照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的要求,编制绩效目标并向财务处或归口管理部门报送绩效目标的过程。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和编制预算的重要依据,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不得申请预算资金。

第十一条  绩效目标设定遵循“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由各部门编制(审批流程见附件4)。新增项目绩效目标,在该项目立项时编制,由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初审后报财务处;常年性项目及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在申报预算时编制,并按要求提交财务处。学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由财务处协同相关部门共同编制。

第十二条  确定绩效指标值。绩效指标值是指用量化的标准、数值或比率来表示预算资金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应当与绩效指标逐一对应,通常用相对值或绝对值表示。各部门要结合绩效指标框架,选择适合项目特征或部门实际的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

第十三条  选定绩效标准。绩效标准是设定绩效指标时所依据或参考的标准。部门在填报绩效指标值时,应当同时明确绩效标准,一般包括历史标准、行业标准、计划标准及经过一致认可的其他标准。

第十四条  对于项目中存在子项目的,部门要结合项目特征,选择适合的绩效目标编报方式,可以编制项目总体绩效目标,也可以分别编报各个子项目的绩效目标,力求科学、准确反映项目的产出和效益。

第十五条  按照“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的原则,绩效目标由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财务处、项目主管部门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逐级进行审核。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报送部门应及时修改、完善。审核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

第十六条  绩效目标的调整。绩效目标确定后,一般不予调整。在预算执行中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按照绩效目标要求和预算调整流程报批。审核后确定的绩效目标作为各经费管理或使用部门预算执行和项目绩效评价的依据。

第十七条  事中绩效监控

预算执行中,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或归口管理)预算资金的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绩效监控,要及时统计有关绩效数据,编制年度绩效运行报告;学校应选择重大项目或部分部门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开展重点监控。

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财务处、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执行部门发现绩效运行与批复的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对于绩效监控中发现的因各部门前期论证不充分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资金支出预期无绩效或低绩效的,经相关程序后,调减当年预算,必要时停止执行。

第四章  绩效评价

第十八条  绩效自评

年度预算执行完成后,各部门应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相应的自评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预算申请、安排的重要基础。

绩效自评要将实际取得的绩效与绩效目标进行对比,若未实现绩效目标的,各部门应当说明理由;若绩效目标制定不够科学合理的,应当在下一年度予以调整。各部门应当通过绩效评价不断完善项目支出和整体支出的绩效指标体系(评价参考指标体系见附件5、附件6)。

第十九条  绩效评价

在部门绩效自评的基础上,每年由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选择2-3个重点项目或部门,开展项目支出或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形成相应的评价结果。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学校还将组织实施再评价或重点评价。

第二十条  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教育及相关行业政策、历史数据、行业标准、达标标准、专业技术规范及计划标准;

(三)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学校、部门相关的职能、年度工作要点和重点目标任务;

(四)学校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

(五)各经费管理或使用部门的职能职责及年度工作计划或项目规划;

(六)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相关材料,学校下达的经费预算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第二十一条  绩效评价的方法

(一)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二)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地区和不同高校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三)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四)最低成本法。是指对效益确定却不易计量的多个同类对象的实施成本进行比较,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五)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预算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六)其他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方法的选用应当坚持简便有效的原则。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第二十二条   绩效评价工作的程序

(一)确定绩效评价对象;

(二)下达绩效评价通知;

(三)确定绩效评价工作人员;

(四)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五)收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

(六)对资料进行审查核实;

(七)综合分析并形成评价结论;

(八)撰写与提交评价报告。

第二十三条  绩效评价结果应当采取评分与评级相结合的形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不同评价内容设定。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根据情况可予以表扬或继续支持;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可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根据情况调整项目或调减项目预算,直至取消该项预算支出。

第二十四条  校内绩效评价结果可根据情况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在校内公开。学校层面的绩效评价结果在学校财务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

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部  门

主要职责

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

1、审议有关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规划、管理办法及制度,部署相关工作;
2
、审议和维护绩效评价的共性指标体系和个性指标体系;
3
、审议学校及项目主管部门的预算绩效目标;
4
、选择重大项目或部分部门进行绩效监控和评价;
5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提出绩效问责建议。

财务处

1、起草有关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办法;
2
、汇总、分类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建立的绩效指标库;
3
、组织、指导和协调学校各部门的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负责组织初步审核,并将审议通过的预算绩效目标反馈给各部门;
4
、按照既定的预算绩效目标,组织和指导各部门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

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1、建立与预算绩效管理相匹配的绩效指标库;
2
、负责本部门归口管理预算资金的绩效目标编制、审核、汇总、报送,并按既定预算绩效目标组织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
3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绩效问责建议;
4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和绩效问责意见督促归口管理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整改。

项目执行部门

1、负责本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调整等工作;
2
、组织实施和完成预算绩效目标;
3
、按照既定的预算绩效目标,实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
4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和绩效问责意见改进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2

支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表


本信息

报单位

名称

内容

报金额单位:万元





评估内容

得分

备注

()

项目立项必要性

1

项目内容与国家、江西省宏观政策、行业政策相符。

5




2

目内容与部门(单位)职能、规划、重点工作相符。

5




3

目现实需求迫切。

5




4

目没有可替代性。

5




5

项目有确定的服务对象或受益对象。

5




()

投入经济性

1

成本测算依据充分。

5




2

本测算标准合理。

5




3

在既定目标下投入成本达到最小化程

5




4

投入成本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匹配

5




()

绩效目标合理性

1

绩效目标填报完整、指向明确、内容清晰,具有明确的产出和效果目标。

6




2

绩效目标全面充分,量化细化。

6




3

预期绩效显著,符合行业正常水平或事 业发展规律,且目标与项目内容、资金安排匹配。

6




4

绩效目标分解落实到具体任务。

6




()

实施方案可行性

1

项目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险评估、集体决策,履行申报决策程规范。

6




2

项目实施计划合理,明确项目范围、项 目内容、进度计划、人员及分工、场地 件 等 。

6




3

项目具备项目质量标准、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政府采购行为约束机制、建后维护机制、资金财务管理机制。

6




()

筹资合规性

1

筹资方式合理、渠道合法合规。

4




2

筹资风险可控。

3




3

合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3




4

资金可持续

3




合计

100




评估意见

是否建议安排项目及原


是否建议调整调整意见


建议安排预额度


专家签字





附件3

支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参考格式)


摘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立项背景及依据

()项目范围及内容

()预算资金来源及构成

()组织管理

()绩效目标与指标

二、评估方式和方法

()评估程序

()评估思路及方法

()评估方式

三、评估内容

()立项必要性

()投入经济性

()绩效目标合理性

()实施方案可行性

()筹资合规性

四、评估结论

()项目总体结论

()存在的问题

()相关建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包括评估工作基本前提、假设、报告适用范围、相关责任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等)

六、附件材料

附件4

支出绩效目标审批流程

支出绩效目标类别

审批流程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预算前置审核。经费使用部门按照要求设定绩效目标,随同预算需求提交项目主管部门审核。需分解的经费,由使用部门按照要求设定绩效目标,随同预算需求提交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再由项目主管部门汇总,设定本部门绩效目标,随同预算需求交财务处。

预算编制阶段审批。在各部门完成预算“一上”阶段的项目预算编制后,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本部门项目支出(含归口管理项目)的绩效目标,修改后报财务处。由财务处汇总并经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编入学校预算草案,再按有关程序上报审批。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各部门在预算“一上”阶段完成本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编制报财务处。

财务处汇总各部门绩效目标并经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编报学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草案,再按有关程序上报审批。


附件5

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参考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评价要点

投   入

目标
设定

绩效目标合理性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是否符合部门工作职责;
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要求。

绩效指标明确性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是否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
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是否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预算配置

三公经费”变动率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重点支出安排率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的项目支出总额。
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过   程

预算
执行

预算完成率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
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
预算数:学校安排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预算调整率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临时交办而产生的除外)。

支付进度率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
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
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类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过  程

预算执行

结转结余率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结转结余变动率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

公用经费(含劳务费)控制率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三公经费”控制率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政府采购执行率

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预算
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经济活动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资金支出审核制度等管理制度;
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资金使用合规性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资金的报支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
是否符合部门预算归口管理部门确定的用途;
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是否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
是否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基础信息完善性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基础数据信息资料是否真实;
基础数据信息资料是否完整;
基础数据信息资料是否准确。

过   程

资产
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             ②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资产管理安全性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资产保存是否完整;
资产配置是否合理;
资产处置是否规范;
资产台账管理是否合规,是否帐实相符;
资产是否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固定资产利用率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产   出

职责
履行

实际完成率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实际完成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实际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
计划工作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预计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

完成及时率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部门按照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时限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数量。

质量达标率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单位)实际完成工作数中达到部门绩效目标要求(绩效标准值)的工作任务数量。

重点工作办结率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重点工作是指学校党政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效   果

履职
效益

经济效益

部门履行职责对学校高质量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社会效益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生态效益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师生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师生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附件6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参考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评价要点

投   入

项目
立项

项目立项规范性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绩效目标合理性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
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
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水平。

绩效指标明确性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资金
落实

资金到位率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到位及时率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及时到位资金: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过   程

业务
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制度执行有效性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项目质量可控性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过   程

财务
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项目实施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内部控制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资金使用合规性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项目管理制度和流程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
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财务监控有效性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检查与动态管理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产   出

项目
产出

实际完成率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完成及时率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完成及时率=[(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

质量达标率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
质量达标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数量。
既定质量标准是指项目实施单位设立绩效目标时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而设定的绩效指标值。

成本节约率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
实际成本: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
计划成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一般以项目预算为参考。

效   果

项目
效益

经济效益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社会效益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生态效益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可持续影响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师生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师生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